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药药品生产厂工程技术规范
本规范旨在确保中药药品生产厂房及其设施的建设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标准,从而满足生产工艺的需求,保证产品质量。
主要内容
本规范涵盖了中药药品生产厂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 工艺与设备:强调了工艺系统设计的安全可靠性,设备的选择、安装、改造和维护,以及生产环境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 建筑、结构和装修:详细规定了厂房的外部环境、内部洁净度级别等要求。
- 通风、除尘、净化空调系统:确保生产环境的洁净度和空气流通。
- 给排水、电气、热能动力:提供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
- 施工、验收与确认:明确了施工阶段的管理、验收标准及后续的验证程序。
强制性条文
以下条文被标记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第3.2.4、3.3.1(1、2)、3.4.4(1、2)、3.4.6(1)、3.4.7(2)、5.2.4(7、8)、5.2.5(5、6)、6.8.2.6.8、6.36.3、6.38、6.17.3.5.10.2.2条(款)。
使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中药药品生产厂房及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确认及验证等环节。
术语定义
规范中包含了一系列专业术语的定义,如“中药药品生产”、“生产设施”、“中药材”、“原药材”、“中药材前处理”等,这些术语为理解规范内容提供了基础。
工艺与设备要求
- 设备需满足生产需求,易于清洁及清洁验证。
- 提取工艺系统宜按密闭操作系统设计。
- 药渣收集、运输和暂存宜设置自动出渣系统。
生产环境
- 厂房外部环境应能降低物料或产品受到污染的风险。
- 对于采用生药粉直接入药的药品,其生产区域应至少参照洁净区管理。
工艺布局
- 设备和管道应按照工艺流程布置,便于操作、清洗和维修。
- 防止人流和物流的交叉污染,确保各区域的功能独立性。
确认与验证
- 规定了设计确认、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等概念,确保厂房、设施和设备能够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
通过上述规范,确保中药药品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能符合国家标准,从而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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