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水泥标准概述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的规则制定,替代了GB/T3183-2003标准。与旧版相比,本标准进行了以下重要修改:
- 删除了关于砌筑水泥组分的要求。
- 增加了32.5强度等级。
- 引入了氯离子、水溶性铬(VI)和水泥放射性的限量及其测定方法。
- 新增了型式检验。
起草单位及人员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参加起草单位包括多家企业和研究机构。具体人员名单已删除敏感信息。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砌筑和抹面砂浆以及垫层混凝土所需的砌筑水泥。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多个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 GB/T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 GB/T134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 GB/T1346: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 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 GB/T2419: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 GB/T2847: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 GB/T5483:天然石膏
- 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 GB/T6645: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
- GB/T9774:水泥包装袋
- GB/T12573:水泥取样方法
- GB/T1767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 GB/T21371: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 GB/T26748:水泥助磨剂
- GB31893: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 GB/T35164: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石灰石粉
术语和定义
- 砌筑水泥: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加入规定的混合材料和适量石膏,制成的一种保水性较好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组成与材料
砌筑水泥的组成材料包括熟料、石膏、混合材料和窑灰,具体要求如下:
- 熟料:需符合GB/T21372的规定。
- 石膏:分为天然石膏和工业副产石膏,分别符合GB/T5483和GB/T21371的规定。
- 混合材料:包括活性混合材料和非活性混合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标准文本。
- 窑灰:需符合JC/T742的规定。
- 助磨剂:在水泥粉磨过程中可加入,但不得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需符合GB/T26748的规定。
代号及强度等级
砌筑水泥的代号为M,强度等级分为12.5、22.5和32.5三个等级。
技术要求
化学成分
- 三氧化硫(SO₃):含量不超过3.5%。
- 氯离子(Cl⁻):含量不超过0.06%。
- 水溶性铬(VI):含量不超过10.0 mg/kg。
物理性能
- 细度: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0%。
- 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小于60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720分钟。
- 沸煮法安定性:沸煮法合格。
- 保水率:保水率不小于80%。
- 强度:不同龄期的强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 放射性:内照射指数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不大于1.0。
试验方法
- 三氧化硫和氯离子:按GB/T176进行试验。
- 水溶性铬(VI):按GB31893进行试验。
- 细度:按GB/T1345进行试验。
- 凝结时间和沸煮法安定性:按GB/T1346进行试验。
- 保水率: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 强度:按GB/T17671进行试验。
- 放射性:按GB6566进行试验。
检验规则
组批和取样
- 水泥出厂前按同强度等级进行组批和取样。
- 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或在多个位置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2公斤。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三氧化硫、氯离子、细度、凝结时间、沸煮法安定性、保水率和强度。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所有技术要求。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进行型式检验:
- 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 新产品试制或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正常生产时,每年检验一次。
判定规则
- 出厂检验:符合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品,不符合任何一项技术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本文链接:/guifan/6777.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