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rth-moving machinery - Safety - Part 13: Requirements for rollers (ISO 20474-13:2008, MOD)
2010-12-23发布,201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25684.13-2010
前GB25684的本部分的4.2.2、4.2.3、4.3.3、4.3.4、4.4、4.5.4、4.5.5、4.7和6.1.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GB25684《土方机械安全分为13个部分:
一第1部分:通用要求;
一第2部分:推土机的要求;
一第3部分:装载机的要求;
一第4部分:挖掘装载机的要求;
一第5部分:液压挖掘机的要求;
一第6部分:自卸车的要求;
一第7部分:铲运机的要求;
一第8部分:平地机的要求;
一第9部分:吊管机的要求;
一第10部分:挖沟机的要求;
一第11部分:土方回填压实机的要求;
一第12部分:机械挖掘机的要求;
一第13部分:压路机的要求。
本部分是GB25684的第13部分,本部分应与第1部分配合使用。
本部分修改采用ISO 20474-13:2008《土方机械安全第13部分:压路机的要求》(英文版)。
本部分根据ISO 20474-13:2008重新起草。
本部分与ISO 20474-13:2008存在的有关技术性差异已编入正文中并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外侧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主要差异如下:
- 第2章的引用标准增加了GB/T 17772、GB/T 17921和GB/T 17922;
- 4.5.1、4.8.1和4.8.4中删除了“特定国家和/或区域的强制性规定见ISO/TS 20474-14”;
- 4.5.4中“特定国家和/或区域的强制性规定见ISO/TS 20474-14”改为采用欧盟(EU)的要求;
- 4.5.5.1中删除了“对于单轮压路机和组合式压路机的制动系统应对所有的车轮和滚筒施加”;
- 4.7中“特定国家和/或区域的强制性规定见ISO/TS 20474-14”改为修改采用EN 500-4:2006中的5.10;
- 4.8.2中“特定国家和/或区域的强制性规定见ISO/TS 20474-14”改为“GB 25684.1-2010的4.13.1.1适用于本部分”。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修改了国际标准引言和第1章;
对ISO 20474-13:2008中引用的国际标准,用已被采用为我国的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
参考文献中增加了ISO/TS 20474-14:2008、EN 500-4:2006和98/37/EC。
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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