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
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管理信息化进程,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制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标准(CJT 293-2008)。该标准于2008年8月11日发布,并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目录
- 引言
- 规范性引用文件
- 术语和定义
- 硬件要求
- 软件功能要求
- 性能要求
- 其他要求
引言
为了营造一个和谐、整洁、安全、优美的城市环境,北京市东城区率先探索了一套万米单元网格的城市管理模式。此模式经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特制定了这一标准。
规范性引用文件
- CJ/T 106: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 CJ/T 213: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
- CJ/T 214: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
- YD/T 1539:移动通信手持机可靠性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术语和定义
-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指基于计算机软硬件和网络环境,集成了多种数据资源,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实现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的监督管理的综合集成化信息系统。
-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指供信息采集员使用的移动通信手持机,用于实现市政监管数据的采集、报送、接收监督中心分配的核实和核查任务等功能,俗称城管通。
硬件要求
- 处理器主频不低于200MHz。
- 内存:只读存储器(ROM)不应小于64MB,同步动态随机存储器(SDRAM)不应小于64MB。
- 支持扩展存储卡,存储量不应小于1GB。
- 显示屏尺寸不应低于2.8英寸,分辨率不应低于320×240像素,色彩不应低于64K色;带有背光照明,亮度应适应户外工作环境,支持触摸手写功能。
- 整机重量(含电池、耳机)不宜超过170克,整机尺寸不宜超过60mm×110mm×20mm。
- 按键寿命应符合YD/T 1539的规定。
- 键盘式移动通信手持机应具备导航键。
- 配备分辨率不低于130万像素的内置摄像头,支持夜间、强光及多分辨率拍摄模式,具备自动对焦功能,能拍摄30米内静物的清晰图像。
- 应具备录音功能。
- 支持免提通话,提供对讲功能,包括点对点、分组呼叫和全体呼叫。
- 单块电池容量不应低于1200mAh,宜配置备用电池或移动电源。
- 连续使用时间不应低于4小时,待机时间不应低于150小时。
- 宜配置内置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模块。
- 宜具备防水、防尘、防震功能。
- 宜支持两张SIM卡同时处于待机状态(双卡双待机模式)。
软件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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