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编号:CJJ140-2010)于2010年4月17日发布,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制定背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广泛调研,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主要内容
本规程涵盖了以下主要内容:
- 总则:明确了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 术语:定义了二次供水及相关术语。
- 基本规定:详细说明了二次供水设施的基本要求。
- 水质、水量、水压:规定了水质、水量和水压的标准。
- 系统设计:指导二次供水系统的规划和设计。
- 设备设施:列出了所需的主要设备和设施。
- 泵房:强调泵房的设计和建造要求。
- 控制与保护:提供了控制系统和保护措施的建议。
- 施工:详细说明了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调试与验收:规定了调试和验收的标准。
- 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提供了维护和安全管理的指导。
强制性条文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管理和解释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市供水管理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如需反馈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天津市供水管理处。
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员
本规程的参编单位包括多家知名设计研究院和企业,主要起草人员名单如下(已删除敏感信息):
- 张迎五
- 赵锂
- 刘建华
- 潘冠军
- 偶炯民
- 李魏
- 风险峰
- 赵亮
- 刘西宝
- 刘洪海
- 周鹏
- 李鹰
- 周孝萱
- 冯玉春
- 郑海军
- 孙守智
审查人员
本规程的主要审查人员名单如下(已删除敏感信息):
- 张大群
- 殷荣强
- 刘志琪
- 程宏伟
- 涂正纯
- 方玉谭
- 明
- 吴桢东
- 崔春明
- 赖举伟
- 王瑞
- 根
其他章节内容
总则
本规程旨在确保城镇供水安全,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的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及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术语
- 二次供水:指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的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城镇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管网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自用的供水方式。
- 二次供水设施:包括泵房、水池(箱)、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等设施。
- 加压供水: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直接增压的二次供水方式。
- 引入管:从城镇供水管网引入二次供水设施的管段。
基本规定
- 当民用与工业建筑的生活饮用水用户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时,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 二次供水不得影响城镇供水管网的正常供水。
- 新建二次供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 二次供水设施应独立设置,并应有建筑围护结构。
- 二次供水设施应具有防污染措施,并应具备运行安全保障措施。
- 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涉水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相关规定。
- 二次供水设备应有铭牌标识和产品质量相关资料。
水质、水量、水压
- 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相关规定。
- 二次供水水量应根据小区及建筑物的使用性质、规模、用水范围、水器具及设备的用水量进行计算确定。用水定额及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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