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engineering of building metal envelope system
JGJ/T 473-2019
备案号 J 2744-2019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2 0 年 3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9年 第208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工程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工程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473-2019,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7月30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材料;5.建筑设计;6.结构设计;7.施工;8.质量验收;9.维护与维修。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防水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院,邮编: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悉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民航机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国家钢结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来实建筑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钢之杰钢结构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明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
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多维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诚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思达建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亚泽新型屋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世锐建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卓思建筑应用科技顾问(珠海)有限公司
天津飞宇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万事达建筑钢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启厦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依工建筑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澳门金属结构协会
FM认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岳清瑞 蔡昭昀 尚华胜 吴耀华 林莉 黄唯 董彪 文双玲 周观根 杨志勇 李力 朱志远 钱方 柳澎 吕强 姚会来 郭景 唐文胜 朱勇军 束伟农 裴茂祥 张智勇 许金勇 苗泽献 徐飙 佘祖群 陈建辉 陈博彦 唐潮 王越 吴经德 应晓捷 林榕 张智 于昇 彭耀光 刘新华 郑云 高东飞 科望宁 魏峻峰 陈斌 何志坚 张继孝 何鹏飞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杨嗣信 应惠清 陈禄如 贺贤娟 周文连 阎琪 管小军 班广生 寇九贵 李英 陈海风 晁阳
1 总则
1.0.1 为在建筑金属围护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用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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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标准适用于除冷库建筑外,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金属围护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1.0.3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 building metal envelope system
采用压型金属板或金属面夹芯板作为屋面、墙面、底面系统的主要材料,通过支承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相连接,满足建筑外围护系统相应使用功能要求的装配式建筑围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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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压型金属板 materials for profiled metal sheets
金属板经辊压冷弯或折弯,形成连续波形或其他截面的成型金属板。
2.0.3 金属面夹芯板 metalfaced sandwich panel
由双层金属面板和绝热芯材在生产线上复合而成的具有一定承载力的板材。
2.0.4 泛水板 flashing
金属板经折弯成型的用于围护系统泛水和收边的金属配件板。
2.0.5 持力板 structural support decking
在建筑金属围护系统中,承受其他构件传递的荷载并将荷载传递到结构构件上的受力板。
2.0.6 防水层 waterproof layer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构造中,铺设于金属面板内侧的防水卷材。
2.0.7 附加功能层 additional function layer
安装在建筑金属围护系统之外的装饰层、光伏装置、绿化装置及检修设施等构造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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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支承结构构件 substructure elements
支承结构构件包括墙梁、檩条、衬檩、持力板等,其除承受自重外,还承受建筑金属围护系统传递的荷载,并将荷载传递至主体结构。
2.0.9 衬檩 lining purlin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中,在双层金属板之间起连接和支承作用的连续构件。
2.0.10 结构用紧固件 structural fixing fastener
将金属板、固定支架、持力板等受力构件固定在支承结构构件,并将荷载传递至支承结构构件的紧固件。
2.0.11 连接用紧固件 connective fixing fastener
用于金属板间、金属板与泛水板间等构造连接的紧固件。
2.0.12 固定支架 fixed clip
金属板与其固定、咬合或扣合并通过其将荷载传递至支承结构构件的连接件。
2.0.13 天沟 gutter
屋面上用于排除雨水的流水沟,其下部为室内空间。
2.0.14 檐沟 eaves gutter
屋面上用于排除雨水的流水沟,其下部为室外空间。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应按附属于主体结构的外围护结构设计,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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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设计宜包括:构造层次设计、支承结构设计、抗风揭设计、防水及排水设计、保温隔热设计、防火设计、防雷设计、隔声和吸声设计、维护设施设计、附加功能层设计、细部构造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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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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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合理维护与保养。
3.0.5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的环保、节能、安全等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材料
4.1 一般规定
4.1.1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材料选用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
4.1.2 材料的耐久性应满足建筑金属围护系统设计使用年限要求。
4.1.3 金属材料应根据使用环境腐蚀性等级进行选择,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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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不相容的材料不应直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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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压型金属板
4.2.1 压型金属板可采用镀层或涂层钢板、铝合金板、不锈钢板、铜合金板、锌合金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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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常用金属板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4.2.3 压型钢板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型钢板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GB/T 12754、《建筑用压型钢板》GB/T 12755、《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 50896和《冷轧高强度建筑结构用薄钢板》JG/T 378的规定。
2 压型钢板用钢材按屈服强度级别宜选用250MPa、350MPa级结构用钢。
3 压型钢板的厚度应通过设计计算确定,外层板公称厚度不应小于0.6mm,内层板公称厚度不应小于0.5mm。
4 重要建筑宜采用彩色涂层钢板,基板宜采用热镀铝锌钢板;一般建筑可采用镀层钢板或彩色涂层钢板,基板可采用热镀铝锌钢板或热镀锌钢板。
5 压型钢板公称镀层重量应根据不同腐蚀性环境,按本标准附录A第A.0.2条确定;金属镀锌层在不同腐蚀性环境等级时腐蚀速率可按本标准附录A第A.0.3条确定。
6 压型钢板的涂层种类应根据不同环境腐蚀性程度进行确定,压型钢板涂层结构及厚度可按本标准附录C第C.0.1条确定,热镀锌钢板表面有机涂层相对使用寿命可按本标准附录A第A.0.4条确定。
7 穿孔压型钢板不宜在室外、潮湿或腐蚀性环境中使用,不宜用作持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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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压型铝合金板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型铝合金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 3190、《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GB/T 3880和现行行业标准《铝及铝合金彩色涂层板、带材》YS/T 431的规定。
2 压型铝合金板用板材宜采用牌号为3×××系、5×××系铝合金,加工硬化状态为H24或H26的铝合金板。
3 压型铝合金板的厚度应通过设计计算确定,且板材公称厚度不应小于0.9mm。
4 压型铝合金板的涂层种类应根据不同环境腐蚀性程度进行确定,压型铝合金板涂层结构及厚度可按本标准附录C第C.0.1条确定,铝合金板表面有机涂层相对使用寿命可按本标准附录A第A.0.5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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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压型不锈钢板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型不锈钢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屋面和幕墙用冷轧不锈钢钢板和钢带》GB/T 34200和《建筑用不锈钢压型板》GB/T 36145的规定。
2 压型不锈钢板材牌号可采用奥氏体不锈钢、铁素体不锈钢和奥氏体·铁素体型钢。不锈钢牌号应按建筑重要性、环境腐蚀性等级和经济性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选择。
3 压型不锈钢板的厚度应通过设计计算确定,且板材公称厚度不应小于0.5mm。
4 压型不锈钢板表面加工类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屋面和幕墙用冷轧不锈钢钢板和钢带》GB/T 34200的规定,不锈钢板表面宜采用2D、2B、2F、BA等表面加工类型,压型不锈钢板表面处理方式应根据设计要求和使用环境条件确定。压型不锈钢板氧化膜的厚度与色泽的关系可按本标准附录C第C.0.2条确定,氧化着色不锈钢板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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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压型锌合金板材用锌合金板公称厚度不应小于0.7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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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压型铜合金板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型铜合金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铜及铜合金板材》GB/T 2040的规定,宜选用TP2、QSn4、H90牌号的铜及铜合金产品。
2 压型铜合金板公称厚度不应小于0.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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