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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冷供热用蓄能设备技术条件JG/T299-2010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供冷供热用蓄能设备技术条件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thermal storage equipment
for cooling and heating

JG/T 299-2010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0日
实施日期:2011年08月01日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空调净化设备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益美高(上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佩尔优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希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益世捷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益恩益冷暖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东立、齐月松、张寅平、李德英、杨光、盛晓康、左尧声、雷炳成、刘洪、李旭刚、杨蓓忠、岳玉亮、杨周礼、谢彦波、张勇、邓安仲、王永红、金德龙。

1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冷供热用蓄能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要求、试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空调供冷用盘管式蓄冰设备、封装式蓄冰设备、高温相变蓄冷设备、水蓄冷装置和空调供热用水蓄热装置、一体化蓄热设备等蓄能设备,动态蓄冰等其他蓄能设备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16 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
    GB/T 5213-2008 冷轧低碳钢板及钢带
    GB/T 816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10870 容积式和离心式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GB/T 13663 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GB/T 13912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18742 冷热水用聚丙烯管道系统
    GB/T 19412 蓄冷空调系统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JGJ 158 蓄冷空调工程技术规程 术语

3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JGJ 15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蓄能设备 thermal storage equipment
    能够以显热和(或)潜热蓄存能量的设备(不含化学能量)。

3.2 蓄能装置 thermal storage device
    由蓄能设备及相关附件组成的蓄存能量的装置。

3.3 蓄能介质 thermal storage medium
    利用物质的蓄能特性,以显热、潜热形式蓄存热能的介质。

3.4 一体化蓄热设备 integrated thermal storage equipment
    采用水或高热容量的材料作为蓄热材料,将加热、蓄热、放热集成为一体的蓄热设备。分为高热容固体自蓄热设备、承压一体化水蓄热设备。

3.5 相变材料(PCM) phase change material
    一定温度、压力条件下,在液态、固态之间进行转变的物理过程中,具有较强吸收或释放热量的能力的物质。

3.6 载冷剂 coolant
    在蓄冷系统中,用以传递制冷、蓄冷装置冷量的中间介质。

3.7 名义蓄冷(热)量 nominal storage capacity
    蓄冷(热)设备在名义蓄冷(热)工况下,8h内可蓄存于蓄冷(热)设备中的冷(热)量。

3.8 名义放冷(热)量 nominal discharge capacity
    蓄冷(热)设备在名义放冷(热)工况下,8h内可用冷(热)量。

3.9 名义融冰率 nominal ice melting ratio
    名义放冷量与名义蓄冷量的百分比。

3.10 蓄冰率 ice packing factor
    蓄冰设备达到名义蓄冷量时,所蓄冰的容积与蓄冰设备总容积的百分比。

3.11 水蓄冷(热)温度 water thermal storage temperature
    指蓄冷(热)槽中蓄能过程完成后蓄存水的平均温度。

3.12 水蓄冷(热)温差 water thermal storage temperature difference
    放冷(热)结束后,蓄冷(热)槽内平均温度与水蓄冷(热)温度之差。

3.13 蓄冷流量 storage flow
    指蓄冷过程中流入蓄冷设备的载冷剂质量流量。

3.14 放冷流量 discharge flow
    指放冷过程中自蓄冷设备流出的载冷剂质量流量。
    蓄冷—放冷周期 storage cycle
    蓄冷空调设备经一个蓄冷—放冷循环所运行的时间。

3.15 容积利用率 volume utilization ratio
    水蓄冷(热)槽水容积与蓄冷(热)槽总容积的百分比。

3.16 净可用蓄冷(热)量比率 net available thermal storage ratio
    实际可用蓄冷(热)量与名义蓄冷(热)量的百分比。

3.17 热损失率 heat loss ratio
    指经过蓄能设备边界向环境散失的冷(热)量与名义蓄冷(热)量的百分比。

3.18 离析 segregation
    共晶盐在过饱和状态融解时,一部分无机盐可能沉淀在容器底部,而使部分液体浮在容器上部的现象。

4基本规定

4 基本规定

4.1 制造
    4.1.1 蓄能设备设计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1.2 蓄能用槽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承压能力,可采用钢制、玻璃钢制或由其他有机聚合物制作,也可采用混凝土槽,或利用建筑筏基;槽体整体应无渗漏,不变形。
    4.1.3 蓄能设备与建筑基础之间应采取隔热措施。
    4.1.4 金属盘管应整体作热浸镀锌处理,热浸镀锌层的技术要求及实验方法应符合GB/T 13912的要求。
    4.1.5 完全冻结式蓄冰设备及外融冰设备中,宜配置加强换热的搅动装置。
    4.1.6 蓄冰封装容器内应预留一定的膨胀空间。
    4.1.7 自然分层蓄冷槽的高径比宜小于1.6;加大高径比时,应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校核。
    4.1.8 开式水蓄冷、水蓄热设备应设置液位显示装置。
    4.1.9 自然分层水蓄冷(热)设备应于垂直方向每间隔10%设计水深且不大于1m等距设置测温装置。
    4.1.10 蓄热温度不高于60℃的水蓄热装置可选用混凝土槽体或钢制罐体;蓄热温度高于60℃的水蓄热装置应选用钢制罐体。
    4.1.11 常温蓄热的最高蓄热温度不应高于95℃,蓄热槽体可为开式水槽或承压闭式罐体。
    4.1.12 高温蓄热的最高蓄热温度不应高于150℃,蓄热罐体应为承压闭式罐体。
    4.1.13 高温蓄热设备应设置安全保护、液位显示、压力显示及温度显示装置。
    4.1.14 承压水蓄热罐体应采用钢制圆柱形罐体,罐体制作应符合压力容器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4.1.15 高热容固体自蓄热设备应安装真空压力表、超高温自动保护、漏电、短路及过载保护等;承压一体化水蓄热设备应安装超压自动保护、压力安全阀保护、低水位或缺水保护等。

4.2 材料
    4.2.1 用于制作金属盘管的钢带原材料应符合GB/T 5213中DC01级的要求;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应符合GB/T 716的要求。
    4.2.2 用于制作金属盘管的钢管原材料应符合GB/T 8163的要求。
    4.2.3 用于制作高分子材料盘管、复合材料盘管的管材原材料应符合GB/T 13663或GB/T 18742的要求。
    4.2.4 相变材料化学性质应稳定,无公害,安全可靠。
    4.2.5 相变材料相变时不应发生明显过冷现象且反复相变循环后不发生明显离析现象。
    4.2.6 蓄能槽体所用防水材料应能承受水温、水压的变化,其膨胀系数应与绝热材料相近,且粘结性能好,对水质无污染。
    4.2.7 蓄冷槽体保温宜采用闭孔型绝热材料,应为难燃材料,具有防潮、吸水率低且与糟体材料结合性能强等特性,槽体保温厚度应满足槽体外表面温度不低于周围空气的露点温度。
    4.2.8 蓄热槽体绝热材料应为难燃材料或不燃材料,槽体保温厚度应满足槽体外表面温度高于周围空气温度不大于5℃及保温要求。
    4.2.9 高热容固体自蓄热设备的绝热材料允许使用温度应满足蓄热温度的要求,常温导热系数应小于0.035W/m·℃,绝热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产生异味。
    4.2.10 固体蓄热材料及取热材料必须耐高温,在其相应的蓄热温度下性能不应发生变化,无任何污染,性能衰减率每年不应超过1%。

5要求

5 要求

5.1 耐压
    蓄冰盘管应进行耐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所有焊接接头和连接部位不得有渗漏。

5.2 名义融冰率
    蓄冰设备的名义融冰率不应低于90%。

5.3 蓄冰率
    蓄冰设备的蓄冰率不应小于40%。

5.4 热损失率
    蓄冷设备24h热损失率应小于5%;蓄热设备24h热损失率应小于6%。

5.5 净可用蓄热量比率
    自然分层蓄冷槽的净可用蓄热量比率不应低于80%,其他形式蓄冷水槽不应低于60%。

5.6 容积利用率
    自然分层蓄冷槽容积利用率不应低于90%。

19'>《供冷供热用蓄能设备技术条件》JG/T 29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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