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
Standard for size coordination of industrialized residential buildings
JGJ/T 445-2018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实施日期:2018年10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第4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445-2018,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4月10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模数网格;5.功能空间;6.结构系统;7.外围护系统;8.内装系统;9.设备与管线系统。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编100048)。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深圳市华悦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部品产业分会、科宝博洛尼(北京)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金螳螂企业集团、三一筑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维石住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冯海悦、周祥茵、朱茜、马涛、樊则森、满孝新、周晓红、李晓明、伍止超、林琳、魏素巍、郝伟、高志强、段朝霞、李文、赵中宇、曹祎杰、张宏、窦祖融、逯薇、胡亚南、徐勇刚、徐鑫、肖明、吉第、金羽、秦珩、郭惠斌、魏贺东、李筱梅。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赵冠谦、刘东卫、开彦、秦盛民、龙玉峰、赵钿、卢清刚、屈国俐、王颖、陈涛。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 445-2018,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4月10日以2018第49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工程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最终确定各项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条文说明,对条文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总则
1.0.1 为推动工业化住宅建设的发展,提高住宅品质,便于生产,方便运输,简化施工,降低成本,节约资源,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化住宅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及使用维护等全过程的尺寸协调。
1.0.3 工业化住宅应根据模数协调的原则,进行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及设备与管线系统之间的尺寸协调。
1.0.4 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我国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是工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的过程。没有标准化,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工业化;而没有系统的尺寸协调,就不可能实现标准化。我国住宅发展的最终目标应是实行住宅通用体系化,积极推行工厂化生产、系列化配套、社会化供应的部品部件发展模式。模数协调工作是各行各业生产活动最基本的技术工作。遵循模数协调准则,全面实现尺寸配合,可保证住宅建设在功能、质量和经济效益方面获得优化,促进住宅建设从粗放型生产转化为集约型的社会化协作生产,实现部品部件工厂生产、现场安装的相互配合,从而达到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目的。
1.0.2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化住宅建设中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等各环节在模数协调基础上,进行尺寸协调的原则和方法。
1.0.3 工业化住宅建筑由结构、外围护、内装及设备与管线四大建筑系统组合而成,工业化住宅的建设是涉及了规划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以及使用维护等全过程的建造。应在遵循住宅全寿命期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出四大系统之间的尺寸协调原则,实现设计与安装之间的尺寸配合。
2术语
2.0.1 工业化住宅 industrialized residential building
采用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建造的住宅建筑。
2.0.2 结构系统 structure system
由结构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组合而成,以承受或传递荷载作用的整体。
2.0.3 外围护系统 building envelope system
由建筑外墙、屋面、外门窗及其他部品部件等组合而成,用于分隔建筑室内外环境的部品部件的整体。
2.0.4 内装系统 interior decoration system
由楼地面、墙面、轻质隔墙、吊顶、内门窗、厨房和卫生间等组合而成,满足建筑空间使用要求的整体。
2.0.5 设备与管线系统 facility and pipeline system
由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电气和智能化、燃气等设备与管线组合而成,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整体。
2.0.6 部件 component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制作完成,构成建筑结构系统的结构构件及其他构件的统称。
2.0.7 部品 part
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
2.0.8 尺寸协调 size coordination
在遵循模数协调的基础上,实现设计与安装之间尺寸配合的方法和过程。
2.0.9 协同设计 collaborative design
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通过建筑、结构、设备、装修等专业相互配合满足建筑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等要求的一体化设计。
2.0.10 模数网格 modular grid
用于部品部件定位的,由正交或斜交的平行基准线(面)构成的平面或空间网格,且基准线(面)之间的距离符合模数协调要求。
2.0.11 集成式厨房 integrated kitchen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和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0.12 集成式卫生间 integrated bathroom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吊顶、墙面(板)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2.0.13 整体收纳 system cabinet
由工厂生产、现场装配、满足储藏需求的模块化部品。可分为独立式收纳和入墙式收纳。
2.0.14 优先尺寸 preferred size
从模数数列中事先排选出的模数尺寸。
2.0.15 中心线定位法 axis positioning method
基准面(线)设于部件上(多为部件的物理中心线),且与模数网格线重叠的方法。
2.0.16 界面定位法 interface positioning method
基准面(线)设于部品部件边界,且与模数网格线重叠的方法。
2.0.17 标准化接口 standardized interface
具有统一的尺寸规格与参数,并满足公差配合及模数协调的接口。
条文说明
2 术语
2.0.1 本标准不局限于装配式一种建造方式,强调了工业化住宅标准化的重要性。工业化住宅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将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的部品部件通过尺寸协调、模块组合、接口连接、节点构造、施工工法,并结合信息化管理技术等在工地高效、可靠集成装配而成的,并做到主体结构、建筑围护、机电装修一体化的建筑。
2.0.8 尺寸协调不仅要实现建筑、结构、设备、装修等全专业之间尺寸配合,保证模数化部品部件的应用,还要贯穿于工业化住宅建造的全过程,实现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各个环节之间的尺寸配合。
2.0.9 协同设计工作是工厂化生产建造的前提。工业化住宅的设计应统筹规划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和使用维护,进行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室内装修等专业一体化的设计,运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建立信息协同平台,同时加强建设、设计、生产、施工、管理各方之间的协同。
2.0.11、2.0.12 集成式厨房多指居住建筑中的厨房,本条强调了厨房的“集成性”和“功能性”。集成式卫生间应充分考虑卫生间空间的多样组合或分隔,包括多器具的集成卫生间产品和仅有洗面、洗浴或便溺等单一功能模块的集成卫生间产品。
集成式厨房、卫生间是工业化住宅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应符合标准化、系列化原则,并满足干式工法施工的要求,在制作和加工阶段宜全部实现装配化。
2.0.13 整体收纳是工厂生产、现场装配的、模块化集成收纳产品的统称,为工业化住宅内装系统中的一部分,属于模块化部品。通常设置在入户门厅、起居室、卧室、厨房、卫生间和阳台等功能空间部位。
2.0.14 优先尺寸为工业化住宅设计中优先选用的尺寸,是从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和分模数数列中事先挑选出来的尺寸。优先尺寸的挑选应考虑功能空间的适应性、部品部件生产工艺及材料规格、各系统尺寸协调关系等因素,选用通用性强的尺寸。
2.0.15、2.0.16 在模数空间网格中,部品部件的定位主要依据其安装基准面的所在位置决定,可采用中心线定位法、界面定位法或者以上两种方法的综合。
当部品部件不与其他部品部件毗邻连接时,一般可采用中心线定位法,如框架柱的定位。当采用中心线定位法定位时,部品部件的中心基准面(线)并不一定必须与部品部件的物理中心线重合,如偏心定位的外墙等。
当多部品部件连续毗邻安装,且需沿某一界面部品部件安装完整平直时,一般采用界面定位法,并通过双线网格保证部品部件占满指定领域。
2.0.17 在工业化住宅中,接口主要是指两个独立系统、模块或者部品部件之间的共享边界,接口的标准化,可以实现通用性以及互换性。
3基本规定
3.0.1 工业化住宅进行标准化设计应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
3.0.2 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应根据功能性和经济性原则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的有关规定。
3.0.3 工业化住宅应进行协同设计,并应进行功能空间、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及设备与管线系统之间的尺寸协调。
3.0.4 工业化住宅的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及设备与管线系统的部品部件应采用标准化、系列化尺寸,实现通用性及互换性。
3.0.5 工业化住宅的功能空间优先尺寸的确定除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及设备与管线系统相互协调,尚应与部品部件的生产、运输及安装相互协调。
3.0.6 工业化住宅的外围护系统应结合建筑总体布局、立面风格、细部处理等进行标准化设计,并应与其他系统进行尺寸协调。
3.0.7 工业化住宅的内装系统宜采用标准化部品,部品部件间应采用标准化接口。
3.0.8 工业化住宅的设备与管线系统宜采用和主体结构相分离的布置方式,并应采用标准化接口。
条文说明
3 基本规定
3.0.1 住宅建筑要实现工业化建造,首先应采用标准化、系列化设计方法,做到套型、连接构造、部品部件及设备管线的标准化与系列化,并在标准化与系列化设计的基础上实现多样化。“少规格、多组合”是工业化住宅设计的重要原则,减少部品部件的规格种类及提高部品部件生产模具的重复使用率,利于部品部件的生产制造与施工安装,利于提高生产速度和工人的劳动效率,从而降低造价。
在工业化住宅设计中,不能为了多样化而放松标准化设计的基本原则,进而派生出不符合标准化、模数化要求的空间尺寸和构件尺寸。标准化和多样化是建筑设计的永恒命题,但不要把标准化和多样化对立起来,二者的协调配合能够实现标准化前提下的多样化。工业化住宅建筑可以用标准化的套型模块结合核心筒模块组合出不同的平面形式和建筑形态,创造出多种平面组合类型,满足规划多样性和场地适应性要求。
3.0.2 模数协调是工业化住宅实现标准化设计的基础,工业化住宅的尺寸协调应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生产、施工和综合造价等因素,合理确定符合模数协调的优先尺寸。《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是为推进房屋建筑工业化,实现建筑或部件的尺寸和安装位置的模数协调制定的。本标准的制订是针对工业化住宅建筑的尺寸协调,适用范围更明确、针对性更强,具体内容是根据工业化住宅各系统的特征确定了一系列的优先尺寸,并要求在优先尺寸选用时遵循模数协调原则进行尺寸协调,这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
3.0.3 工业化住宅应进行建筑、结构、外围护、内装、设备与管线一体化协同设计,应充分考虑工业化住宅的设计流程特点及项目的技术经济条件,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各专业间的协同配合。
工业化住宅建筑是以工业化建造方式为基础,实现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等系统集成,实现策划、设计、生产与施工的一体化。通过系统集成设计将住宅当做完整产品进行统筹设计,强调全寿命期可持续的品质,提出各系统相应的尺寸协调技术要求,解决各系统内部的协同问题,突出体现工业化住宅的整体性能和可持续性,保证设计、生产、施工的有机结合。
3.0.4 工业化住宅实现部品部件的通用性和互换性是尺寸协调的基本目的,就是把部品部件规格化、通用化,使部品部件适用于工业化住宅建筑,并可满足住宅全寿命期功能及品质的需求。这样,该部品部件就可以进行大量规格生产,稳定质量,降低成本。通用化是部品部件具有互换功能,可促进市场的竞争和部品部件生产水平的提高。实现部品部件的互换主要是确定部品部件的边界条件,后安装部品部件与已安装部品部件达到相互尺寸的配合。
3.0.5 工业化住宅是由系统“集成”的建筑,需要进行各系统的一体化集成设计,尺寸协调是一体化集成设计的重要内容。工业化住宅各功能空间优先尺寸的确定协调了部品部件之间的尺寸关系,通过优化部品部件的规格,使设计、生产、安装等环节的配合快捷、精确,实现结构、外围护、内装及设备与管线四大建筑系统的一体化集成。
3.0.6 工业化住宅的外围护系统除要考虑功能空间外,建筑造型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建筑的外围护结构宜采用工厂化生产的部品部件,部品部件应标准化、少规格。工业化住宅的立面设计运用模数协调的原则,采用集成技术,通过部品部件优先尺寸的选用,优化部品部件的种类。建筑立面应规整,通过标准单元的有序组合、构件的多样化组合,达到实现立面个性化、多样化设计效果及节约造价的目的。
3.0.7 内装设计应结合建筑主体结构与内装部品之间的尺寸协调关系,满足建筑内部功能空间的可变性和适用性。尺寸协调有利于实现部品部件的通用性及互换性,使通用化的部品部件适用于不同住宅建筑。通过标准化设计、标准化接口,优化内装部品的种类,适合工业化住宅的内装设计要求。
3.0.8 设备与管线和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不ー致,工业化住宅的设备管线宜采用与主体结构相分离的布置方式,有利于减少设备管线更换时对主体结构造成安全影响。设备管线应与结构系統、外目护系統和内装系统进行尺寸协调,来用模数化尺す数列,采用标准化接口,实现部品部件的通用性。
4模数网格
4.1 一般规定
4.1.1 模数网格可采用单线网格,也可采用双线网格。
4.1.2 住宅的开间、进深及层高的模数空间网格可采用不同模数。
条文说明
4.1 一般规定
4.1.1 单线网格可用于中心线定位,也可用于界面定位。双线网格常用于界面定位。
4.1.2 工业化住宅各系统的模数网格,在其不同方向(开间、进深及层高)宜采用相同的模数,采用同一模数有利于实现工业化住宅的综合效益。
4.2 网格确定
4.2.1 功能空间的模数网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居室(厅)、卧室、餐厅功能空间水平方向宜优先采用扩大模数网格,可采用基本模数网格;竖向宜采用基本模数网格。
2 厨房、卫生间、收纳功能空间水平方向及竖向宜优先采用基本模数网格,也可采用基本模数与分模数M/2组合的模数网格。
4.2.2 结构系统水平方向应采用扩大模数2M、3M模数网格,竖向应采用基本模数网格。
4.2.3 外围护系统模数网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方向模数网格可由正交、斜交或弧线的网格基准线构成,宜采用扩大模数2M、3M模数网格。
2 竖向宜优先采用扩大模数网格。
4.2.4 内装系统宜与功能空间采用同一模数网格;隔墙、固定橱柜、设备、管井等部品部件宜采用分模数M/2模数网格;构造节点和部品部件接口等宜采用分模数M/2、M/5、M/10模数网格。
条文说明
4.2 网格确定
4.2.1 过去我国住宅建筑的开间、进深轴线尺寸多采用3M,后来由于房地产市场化的影响,基本上对住宅模数没有强制规定,这不利于工业化住宅实现标准化和多样性的统一。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工业化住宅开间、进深轴线尺寸选择2M、3M可满足工业化住宅建筑平面功能布局的灵活性及模数协调的要求,也适合内装系统的工业化,本条规定对于工业化住宅中较大的功能空间水平方向宜优先采用扩大模数网格,条件受限时也可采用基本模数网格。
依据人体工程学,对于厨房、卫生间、收纳等较小的功能空间,使用时对其内部几何尺寸变化比较敏感,宜优先采用基本模数网格,也可采用1M与M/2组合(150mm)的平面模数网格创造尺寸灵活的空间。
4.2.2 结构系统模数网格应依据住宅功能空间的模数网格及内装系统技术尺寸组合推导确定,为减少预制构件的种类、数量,应为符合2M、3M的模数网格。
4.2.3 外围护系统的平面模数网格应与住宅功能空间的模数网格及主体结构模数网格进行协调;外围护系统的立面模数网格应与外围护系统的平面模数网格、建筑的层高及门窗洞口尺寸位置进行协调。
'>《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 445-2018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 5824
2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协调要求》 GB/T 30591
3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T 50002
4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
5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763
6 《住宅厨房家具及厨房设备模数系列》 JG/T 219
7 《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 JGJ/T 262
8 《住宅卫生间模数协调标准》 JGJ/T 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