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文库 - 专注工程资料收集分享!

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JGJ/T436-2018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interior decoration pollution control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JGJ/T 436-2018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9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年 第18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436-2018,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9月12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污染物控制设计;5.施工阶段污染物控制;6.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与验收。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三路29号,邮编:518049)。

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清华大学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

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淮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

济南木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远鹏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任俊 杨旭东 李景广 陈凤娜

杨帆 王志霞 王志成 黄晓天

王欣 陈国谦 梁卫辉 宋旭辉

王振华 张勇 陈晓鹏 张常涛

牟泳 毛洪伟 杨淼 何静姿

王圣 张金明 罗兰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吴德绳 王有为 刘俊杰 徐东群

刘燕敏 潘红 伍小亭 黄白

吕斌 郭中宝 朱快

1总则

1  总则

1.0.1  为预防和控制住宅中装饰装修引起的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居住者健康,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标准。

▼ 展开条文说明

1.0.2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引起的空气污染物控制。

▼ 展开条文说明

1.0.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污染物控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2术语和符号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住宅装饰装修 interior decoration of residential,build-ings

根据住宅室内各功能区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并结合视觉艺术,营造满足使用功能和达到空间效果的过程。

2.1.2 装饰装修工程 building decoration construction

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处理的工程。

2.1.3 装饰装修材料 decoration materials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包括墙体材料、地面材料、装饰线、顶部材料、胶粘剂、家具等。

2.1.4 污染物预评价 pre-assessment of pollutant

在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过程中,针对设计方案及所用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种、数量,并根据材料的污染物释放特性模拟预测室内可能出现的污染负荷、浓度水平及变化趋势。

2.1.5 规定指标法 prescrptive index method

装饰装修设计时,规定材料污染物释放率等级和用量的污染物控制力方法。

2.1.6 性能指标法 performance index method

装饰装修设计时,采用污染物预评价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使室内空气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的方法。

2.1.7 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 characteristic parameters of pol-lutant emission

描述材料的污染物释放变化规律的一组参数。其中固态材料的特性参数包括总可释放浓度、扩散系数、分离系数、污染物释放率;液态材料的特性参数包括释放速率、衰减常数、污染物释放率。

2.1.8 污染物释放率 pollutant emission rate

单位时间内,材料单位表面积释放的污染物的量。

2.1.9 污染物释放率等级 pollutant emission rate level

根据材料污染物释放率对材料进行污染物释放率分级。

2.1.10 污染物综合释放率 weighted average pollutant emis-sion rate

不同污染物释放率的材料表面积加权平均值。

2.1.11 换气次数 air exchange rate

每小时室内通风量与房间体积的比值。

2.1.12 承载率 loading ratio

分为面积承载率和体积承载率。暴露在空气中的材料表面积与房间面积的比值称为面积承载率,与房间体积的比值称为体积承载率。

2.2 符号

A——房间地面面积;

C(t)——t时刻环境舱内污染物的浓度;

Cm(χ,t)——t时刻材料在χ厚度处污染物的瞬时浓度;

Cs(t)——t时刻材料边界处空气侧污染物的瞬时浓度;

C0——总可释放浓度;

D——材料中扩散传质系数;

E——污染物释放率;

E0——初始释放速率;

E(t)——t时刻的污染物释放率;

——污染物的综合释放率;

Ei——第i种材料的污染物释放率;

F——污染物释放率等级,分为F1~F4级;

Fp——人均居住面积;

Q——通风换气量;

h——对流传质系数;

K——分离系数;

k——衰减常数;

n——参与综合污染物释放率计算的材料类别总数;

NFi——等级为Fi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参与综合释放率计算的材料面积承载率总和;

S——材料散发面积;

Si——第i种材料的面积;

SFi——等级为Fi的材料面积;

t——时间;

tmax——最热月室外平均温度;

V——环境舱体积;

α——温度修正系数;

βi——承载率当量系数。

3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住宅装饰装修可分为专业施工单位承建的装饰装修工程阶段和工程完成后业主自行添置活动家具阶段。

▼ 展开条文说明

   3.1.2  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合同中明确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等级和验收要求,并应将其作为交付验收的依据。

▼ 展开条文说明

   3.1.3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在施工阶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采购与施工。

▼ 展开条文说明

   3.1.4  空调、消防等其他专业工程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且不应对室内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 展开条文说明

   3.1.5  室内局部装饰装修或配置家具,宜按本标准的方法进行污染物控制。

▼ 展开条文说明

   3.1.6  本标准控制的室内空气污染物应主要包括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简称TVOC)。

▼ 展开条文说明

3.2  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要求

   3.2.1  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各污染物浓度对应的等级应符合表3.2.1的规定。室内空气质量应按污染物中最差的等级进行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3.2.2  室内空气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不应高于Ⅲ级的限量;

       2  不含活动家具的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不应高于Ⅱ级限量。

▼ 展开条文说明

3.3  材料污染物释放率分级

   3.3.1  材料污染物释放应以168h对应的污染物释放率进行分级。

▼ 展开条文说明

   3.3.2  材料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释放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合格产品的污染物释放率及对应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3.3.3  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进场复检报告应包括污染物释放率检测结果,不同材料对应的污染物检测参数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3.3.4  材料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4污染物控制设计

4  污染物控制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时应采用规定指标法或性能指标法对主要材料污染物释放率进行控制设计。

▼ 展开条文说明

   4.1.2  当室内空气质量要求为Ⅰ级时,应采用性能指标法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当室内空气质量要求为Ⅱ级或Ⅲ级时,可采用规定指标法或性能指标法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

▼ 展开条文说明

   4.1.3  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性能指标法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

       1  室内换气次数小于0.45次/h;

       2  选用材料的污染物释放率不满足规定指标要求时。

▼ 展开条文说明

   4.1.4  用于污染物控制设计的材料用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材、卷材、墙纸、地毯、家具用量应按暴露在空气中的面积计;

       2  涂料用量应按涂覆面积计;

       3  墙纸胶粘剂用量应按墙纸面积50%计;

       4  地毯胶粘剂用量应按地毯面积30%计。

▼ 展开条文说明

   4.1.5  设计温度取值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规定的当地最热月平均温度;主要城市最热月平均温度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0.1的规定;

       2  材料污染物释放特性参数试验温度,取23℃;

       3  验收时的室内温度。

▼ 展开条文说明

   4.1.6  污染物控制设计时,材料污染物释放率的温度影响修正应按式(4.1.6)计算。典型温度修正系数应符合本标准B.0.2条的规定。

       式中:α——温度修正系数;

       t——设计温度(℃)。

▼ 展开条文说明

   4.1.7  装饰装修设计图纸中应单独说明污染物控制设计,并应明确材料污染物控制要求。

▼ 展开条文说明

   4.1.8  污染物控制设计应出具计算书。

▼ 展开条文说明

4.2  规定指标法

   4.2.1  当采用规定指标法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时.可采用材料污染物释放率控制法或材料综合污染物释放率控制法。材料污染物释放率等级为F1的材料不应参与设计计算,且材料用量不应受限制。

▼ 展开条文说明

   4.2.2  当采用材料污染物释放率控制法时,应对污染物释放率等级相同的材料面积直接求和,房间材料面积承载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为Ⅱ级时,房间材料面积承载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NF2——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2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NF3——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3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NF4——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4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α——温度修正系数;

           SFi——等级为Fi的材料面积(m2),i代表材料综合污染物释放率等级,取2,3,4;

           A——房间面积(m2)。

       2  当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为Ⅲ级时,房间材料面积承载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F2——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2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NF3——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3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NF4——污染物释放等级为F4的材料面积承载率;

           α——温度修正系数。

▼ 展开条文说明

   4.2.3  材料污染物综合释放率应按式(4.2.3)计算。材料综合污染物释放率等级应按本标准表3.3.2确定。

       式中:——污染物的综合释放率[mg/(m2·h)];

       Ei——第i种材料的污染物释放率[mg/(m2·h)];

       Si——第i种材料的面积(m2);

       n——参与综合污染物释放率计算的材料类别总数。

▼ 展开条文说明

   4.2.4  当采用材料综合污染物释放率控制法时,应根据材料综合污染物释放率等级和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目标,按表4.2.4确定承载率当量系数,且房间材料面积承载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参与综合释放率计算的材料面积承载率总和;

       βi,j——承载率当量系数;i代表材料综合污染物释放率等级,j代表空气质量控制目标等级。

  ▼ 展开条文说明

 4.2.5  装修工程选材时,应对材料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释放率分别核算承载率控制要求。

▼ 展开条文说明

4.3  性能指标法

   4.3.1  当采用性能指标法进行装修污染物控制设计时,应对设计方案进行污染物预评价,预评价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4.3.2  当采用性能指标法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根据装饰装修方案建立模型;

       2  确定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目标;

       3  输入计算边界条件;

       4  计算工程完工后室内污染物的浓度、污染物负荷,并应解析污染源组成;

       5  若交付日期的室内污染物浓度高于工程控制目标限值,应优化装修方案,调整后的室内污染物浓度不应高于限值;

       6  输出材料用量、污染物释放率控制要求及其他需要展示和说明的信息;

       7  出具计算书。

▼ 展开条文说明

   4.3.3  装饰装修方案的设计优化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优先对室内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污染源进行调整;

       2  宜优先选用污染物释放率低的材料;

       3  应减少污染物释放率高的材料用量;

       4  应提出改进室内通风的措施和要求;

       5  宜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和交付时间。

▼ 展开条文说明

5施工阶段污染物控制

5  施工阶段污染物控制

5.1  一般规定

   5.1.1  施工阶段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当需变更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并应重新进行污染物控制设计。

▼ 展开条文说明

   5.1.2  当室内装修工程重复使用同一设计方案时,宜先做样板间。

▼ 展开条文说明

   5.1.3  施工组织方案中应包括装修施工污染控制的内容。

▼ 展开条文说明

   5.1.4  现场施工应符合职业卫生的要求。

5.2  施工辅助材料

   5.2.1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辅助材料中墙体用底漆、防腐涂料、防锈涂料、防水涂料、阻燃剂(含防火涂料)、木器涂料、腻子和填缝剂的有害物限量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5.2.2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辅助材料中胶粘剂有害物限量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 展开条文说明

5.3  材料采购与抽检

   5.3.1  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应按污染物控制设计要求进行采购。

▼ 展开条文说明

   5.3.2  材料进场时,应对主要材料的污染物释放率检测报告进行复核,材料应满足设计和采购合同要求;应对辅助材料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进行复核。

▼ 展开条文说明

   5.3.3  当装修材料使用面积大于500m2时,应按本标准表3.3.3的规定进行抽检复验。

▼ 展开条文说明

   5.3.4  当工程中所用材料抽检复验指标不满足控制要求时,宜采用性能指标法进行设计调整,若调整仍不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要求,该批材料不得用于工程。

▼ 展开条文说明

5.4  施工要求

   5.4.1  室内装修施工材料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装修时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

       2  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不得采用沥青、煤焦油类作为防腐、防潮处理刹;

       3  不得使用以甲醛作为原料的胶粘剂;

       4  不得采用溶剂型涂料如光油作为防潮基层材料。

▼ 展开条文说明

   5.4.2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时,不应使用苯、甲苯、二甲苯及汽油进行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

▼ 展开条文说明

   5.4.3  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应及时清出现场。

▼ 展开条文说明

   5.4.4  室内不应使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保洁用具。

▼ 展开条文说明

   5.4.5  工程中使用的部品宜采用工厂制作。

▼ 展开条文说明

219'>《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JGJ/T 436-2018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1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1部分:物理因素》GB/T 18204.1

4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 18204.2

5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试验方法小型释放舱法》GB/T 29899

6 《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通用技术条件》GB/T 31107

7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3

8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584

9 《建筑室内污染简便取样仪器检测方法》JG/T 498

本文链接:/guifan/2836.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

发表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联系客服
网站客服 业务合作 Q交流群
123456789
公众号
公众号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