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新建和改扩建工程的监理工作,并遵循公正、科学、诚信、自律的原则。
本规范涵盖了从施工准备阶段到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工作的准备、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合同事项管理、监理工地会议、监理资料等方面。
监理机构应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权限,代表建设单位对公路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监理。监理工作应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应主持编制监理细则,主持工地会议,审批月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等。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包括监理准备工作、监理工作计划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施工环境和条件的核查、监理人员的培训和配备等。
施工阶段监理涉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多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监理人员应采取巡视、旁站、抽检和验收等方式,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要求。
在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人员需对工程进行最终验收,并监督缺陷修复情况。监理人员还应组织编写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报告,编制监理竣工资料。
监理机构需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包括合同事项管理、工地会议、监理资料管理等。
监理资料应包含监理日志、监理记录、监理报告等,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附录部分提供了监理旁站项目、监理记录、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监理指令单等详细内容,以便于监理人员操作。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全貌及其具体要求,确保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
售价:0.00 积分
本文链接:/guifan/8274.html
版权声明:站内所有文章皆来自网络转载,只供模板演示使用,并无任何其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