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集料流动时间测定仪
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细集料流动时间测定仪的结构形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细集料流动时间测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术语和定义
- 储砂筒:直径为90mm±1mm、高125mm±1mm的金属圆筒。
- 漏斗:内圆锥角度为60°±0.3°,流出孔径为12mm±0.1mm或16mm±0.1mm的金属部件。
- 接收容器:能容纳不少于3kg细集料的容器,放置于开关挡板正下方。
- 开关挡板:安装在漏斗下方的平板,用于控制细集料的流出。
技术要求
物理技术参数
- 储砂筒:直径为90mm±1mm,高125mm±1mm的金属圆筒。
- 漏斗:内圆锥角度为60°±0.3°,流出孔径为12mm±0.1mm或16mm±0.1mm。
- 接收容器:能容纳不少于3kg细集料的容器。
- 材料:储砂筒、漏斗及开关挡板均采用金属材料制成。
装配及整体要求
- 整体结构:坚固耐用,表面做防锈蚀处理。
- 储砂筒及漏斗:与底座垂直且内壁光滑,储砂筒与漏斗之间螺纹连接处应光滑平顺。
- 开关挡板:能左右转动,与漏斗出口配合严密。
试验方法
仪器及要求
- 游标卡尺:量程0mm~125mm,分度值0.02mm。
- 高度尺:准确度0.02mm。
- 测量平台:面积不少于200mm×200mm。
整体检查
通过目测和手感进行检查,确保符合整体要求。
物理技术参数
- 使用游标卡尺测量漏斗出料口的最大内径、储砂筒的最大内径和储砂筒的高度,平行测试三次,求取平均值。
圆锥锥角
- 取下圆锥部分,测量顶面和底面孔径内侧直径,分别记为r1和r2。
- 将圆锥平置于测量平台上,使用高度尺测量高度h1和h2。
- 计算锥角θ:
[
\theta = 2\arctan\left(\frac{r2 - r1}{h}\right)
]
- 平行测试三次,分别计算并求取平均值。
检验规则
- 出厂检验:每台产品均需按所有项目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
- 型式检验:当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新产品试制鉴定。
- 设计参数、工艺或材料有重大变化。
- 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
- 每生产300台后的周期性检验。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标志
- 每台仪器应有标志,标明制造厂名、型号与名称、制造日期及产品编号。
- 包装箱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 制造厂名。
- 产品名称和型号。
- 数量和毛重。
- 外形尺寸。
- 搬运注意事项。
包装
- 仪器应用塑料薄膜包装后放入专用包装箱,采取固定措施以防止松动。
- 随机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装箱单、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
运输和储存
- 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防潮防震,存放在干燥的库房内。
本标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程材料与仪器设备专业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朝阳路达公路仪器厂为主要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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