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镇燃气规划规范
Code for planning of city gas GB/T 51098-2015
- 发布日期: 2015年3月8日
- 实施日期: 2015年11月1日
主编部门及批准部门
-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出版信息
- 出版单位: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出版地点: 北京
- 出版日期: 2015年10月
- 定价: 10.00元
内容概述
本规范旨在提高城镇燃气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贯彻节能减排政策,保障供气安全,促进燃气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城镇燃气工程建设。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或镇规划中的燃气规划编制。
主要技术内容
- 总则
- 术语
- 基本规定
- 用气负荷
- 燃气气源
- 燃气管网
- 调峰及应急储备
- 燃气厂站
- 运行调度系统
执行与解释
- 管理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编及参编单位
- 主编单位: 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参编单位: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等多家机构
目次与附录
- 附录A: 城镇燃气规划编制需调研收集的资料及规划编制内容
- 附录B: 燃气设施用地标准
总则
- 目的: 提高城镇燃气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保障供气安全,促进燃气行业技术进步。
- 原则: 安全稳定、节能环保、节约用地。
- 依据: 城市、镇的总体规划和能源规划。
术语定义
- 集中负荷
- 可中断用户
- 不可中断用户
- 非高峰期用户
- 负荷曲线
- 小时负荷系数
- 日负荷系数
- 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
- 最大负荷利用日数
- 用气结构
- 年负荷增长率
- 负荷密度
- 燃气气化率
- 气源点
- 专供调压站(箱)
- 区域调压站(箱)
- 厂站负荷率
基本规定
- 结合当地资源状况及发展需求选择各类气源。
- 规划编制应与城市或镇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衔接。
- 与城镇道路交通、水系、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热力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 规划应近、远期相结合, 统筹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
- 充分体现社会、经济、环境、节能等综合效益。
- 主要内容包括负荷预测、气源选择、管网布置、厂站布局、储气调峰、应急储备等。
- 成果文件应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及图纸。
用气负荷
- 分类: 居民生活用气负荷、商业用气负荷、工业生产用气负荷、采暖通风及空调用气负荷、燃气汽车及船舶用气负荷、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用气负荷、燃气发电用气负荷、其他用气负荷及不可预见用气负荷。
- 特征: 集中负荷、分散负荷、可中断用户、不可中断用户。
- 负荷预测: 结合气源状况、能源政策、环保政策、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城市或镇发展规划等确定。
规划指标
- 人均综合用气量指标
- 用气指标: 居民生活用气指标、商业用气指标、工业用气负荷、采暖通风及空调用气量预测、燃气汽车、船舶用气量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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