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 of Municipal Engineering
- 发布日期: 2013年06月26日
- 实施日期: 2014年02月01日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规范介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12]5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研、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 总则
- 术语
- 基本规定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
- 施工保证措施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由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山东建筑大学
-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 济南汇通联合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济南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易方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汇友园林有限公司
- 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温州东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济南大学
主要起草人员
- 孙杰
- 李游
- 王传波
- 袁大庆
- 刘银
- 李永利
- 丁群
- 王新民
- 田国铨
- 于芳
- 于海祥
- 安关峰
- 刘传涛
- 赵锦锴
- 姜卫杰
主要审查人员
- 张沐
- 肖绪文
- 徐波
- 张成凯
- 何拥军
- 王为凯
- 王奋
- 王琨
- 聂淑敏
- 王善波
- 丛福祥
- 邓利明
- 陈恰宏
- 潘云
- 陈斌
- 冯德成
- 马松溥
- 胡明
- 丁尚辉
- 王思合
目录
- 前言
- 术语
- 基本规定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
- 施工保证措施
- 内容说明
- 引用标准清单
第一章 总则
- 1.0.1 为了规范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提升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市政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
- 1.0.3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除了遵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
第二章 术语
- 2.0.1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指以市政工程项目为编制对象,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 2.0.2 施工方案:指针对市政工程中的各个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施工组织与技术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
- 2.0.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指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 2.0.4 交通组织措施:指在市政工程施工期间,为保持施工及周边路网交通有序,减少施工对交通影响而制定的措施。
第三章 基本规定
- 3.0.4 市政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形成文件。
- 3.0.6 施工前应以施工内容为对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总体部署、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准备、施工技术方案、主要施工保证措施等基本内容。
- 3.0.9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规定进行审批。
- 3.0.10 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审核施工总体部署、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安全管理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
- 3.0.12 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在工程设计有重大变更、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或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的情况下,应及时修改或补充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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