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295-2015 餐饮废水隔油器(2)
一般要求:隔油器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应符合CJ 343-2010中油脂浓度不大于100mg/L,悬浮物浓度不大于300mg/L的规定。隔油器由以下部分组成:固液分离区、油水分离区、浮油收集装置、残渣浓缩装置、集油桶、提升装置(可选)。隔油器电气设备应符合GB 4706.1、GB 5226.1和GB 14048.1的规定。隔油器应设进水管、出水管、通气管及放空管。隔油器管道可采用卡箍连接、螺纹连接或法兰连接;管道与阀门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隔油器材质、管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隔油器材质可采用不锈钢、碳钢或高密度聚乙烯树脂。相关材质应符合GB/T 3280和GB/T 11115的要求。板材厚度满足功能及构造强度要求。
直接焊接在箱体上的进水管、出水管、通气管及放空管等管道,其材质应与箱体材质一致。
隔油器排油管宜采用透明管。
隔油器阀门、闸阀和电动阀门应分别符合GB/T 12238、GB/T 12232和GB/T 24923的规定。
隔油器固液拦截分离区应设格栅(网孔),材质宜采用不锈钢材料。
隔油器气浮装置宜采用叶轮式微气泡发生器。气浮装置安装方式可采用内置式或外置式,微气泡发生器零部件、潜水电机性能应符合GB/T 24674的规定。
隔油器应设电加热装置。
电控柜要求:电控柜应符合GB/T 3797的规定。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 4208-2008的规定,室内设置不应低于IP20,室外设置不应低于IP24。电控柜面板的挂钮、开关及仪表等应设置在易操作的位置,功能标识齐全清晰。电控柜的内部配件应装配合理、结构紧凑、工艺完好、维修方便。主要电器元件应选用3C认证产品,其他产品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电控柜的电压等级应为380V,三相五线制;且电压波动±10%时,电控柜应能正常工作。电控柜应满足隔油器最大用电负荷,应有漏电保护设施。在电控柜上应设有隔油器成套设备电气安全的检测端子。
性能要求:
固液分离功能:通过设置两级格栅及一定停留时间有效分离固液。
油水分离功能:油水分离区应设气浮装置,潜水电机转速950r/min~1450r/min,气水比为1:4~1:6。餐饮废水油水分离区停留时间不宜少于3min。油水分离区应设电加热装置,浮油收集装置区水温控制在20℃~60℃。
浮油收集功能:浮油收集装置应能有效分离浮油与废水并采用液压方式排油。
沉泥收集与排放功能:设备的污泥收集排放区应即时收集和排放污泥,集泥排泥区宜采用锥斗型设计,排泥阀门应操作方便、灵活、安全可靠。
箱体检修和污泥清理功能:设备的油水分离区应设检修孔,尺寸宜为600mm×600mm。
残渣浓缩功能:残渣浓缩装置容积宜为150L~300L,具有脱水功能,结构密闭。
集油桶要求:集油桶其容量宜为60L~100L,应设双锁结构或其他限制随意开启的安全装置,宜具备可视液位的功能。
提升装置:提升装置排水能力应与隔油器处理水量相一致。提升装置应设有自动运行和故障报警功能。备用泵排水能力不应小于最大一台工作泵流量。
隔油器成套设备的电气安全要求:隔油器应符合GB 4706.1耐压测试的规定。隔油器应符合GB 4706.1接地电阻测试的规定。隔油器应符合GB 5226.1绝缘电阻测试的规定。
试验方法
- 外观:在正常自然光线下,通过目测和用量具,对隔油器的外观、箱体尺寸及设备管道的连接等进行检验。
- 材料、零部件:查验隔油器板材、管材等原产地合格证明。按照要求查验与隔油器配套的各种管道。查验阀门合格证及相关资质文件。微气泡发生器进行以下检验:查验相关电机、潜水泵的合格证及相关资质文件。启动微气泡发生器,在稳定运行后,观察是否产生连续的大量细密均匀的微小气泡。隔油器各型号的微气泡发生器是否符合要求。加热装置及温控器查验合格证及相关资质文件,开启装置观察加工件的牢固性。对加热装置及温控器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比例为10%,观察设定温度的可靠性与灵敏性(水浴试验)。
- 渗透试验:对隔油器焊缝处进行煤油渗透试验,内外焊缝各一次。并对隔油器进行满水试验,停留时间为12h,无渗漏为合格。
- 电控柜检验:一般检验应进行以下检验:依据GB 4208-2008的规定,检查电控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要求。检查电控柜面板各用电部件的功能挂钮和标示应清晰、齐全。检查电控柜应符合制造图样及相应标准,各种元件、器件安装应牢固、端正、正确。查验电器元件3C认证资料,其他产品应符合该类产品的相应标准中的要求。查验电控柜的电压应是三相五线制,在用电源电压波动±10%的电压波动情况下,隔油器的单机运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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