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燃气采暖热水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 228—2006,规定了燃气采暖热水炉的技术要求,包括分类及其参数、材料、结构和安全性、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志、警示和说明书以及包装、运输和存储等方面。
发布与实施日期
- 发布日期: 2006年3月26日
- 实施日期: 2006年8月1日
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以下文件:
-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MOD ISO 780)
- GB/T 1019-1989 家用电热水器包装通则
- GB 4706.1-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eqv IEC 335-1)
- GB/T 13611 城市燃气分类
- GB/T 16411-1994 家用燃气器具的通用试验方法
- GB 16914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idt 901396/EEC)
- GB 14586.1-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idt IEC 335-1)
- GB 14536.8-199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燃烧器电自动控制系统的特殊要求(idt IEC 730-2-5)
- GB 14536.10-1996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温度敏感控制器的特殊要求(idt IEC 730-2-9)
- GB/T 17624.1-1998 电磁兼容 综述 电磁兼容基本术语和定义的应用与解释(idt IEC 61000-1-1:1992)
-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4:1995)
-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5:1995)
- GB/T 17626.1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11:1994)
- GB/T 17799.1-1999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6-1:1997)
- CJ/T 3075.2-1998 燃气热水器实验室 试验装置和仪器
分类及其参数
按燃气种类分类
按用途分类
按给排气安装方式分类
分类代号及示图见附录B。
按采暖系统结构形式分类
按最大工作水压分类
- 压力等级1:0.1 MPa
- 压力等级2:0.3 MPa
主参数
主参数用额定热输入(kW)取整数后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材料、结构和安全性
材料
-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材料和结构不应损害安全性。
- 接触燃气和燃烧产物的材料应耐腐蚀或经过防腐处理。
- 接触生活热水的部件不应污染生活热水。
- 隔热材料不应含有石棉,应为不燃材料并能承受预期的热应力和机械应力。
- 器具焊料中不应含有重金属。
- 燃烧室的外壳应采用金属材料制造。
- 涉及安全的重要材料应由制造商和供应商保证。
结构
- 器具的标识和警示应醒目、清晰、固定、不易褪色。
- 可拆卸的部件应明确标识,防止错装。
- 燃气管路、燃烧器、控制器应可拆卸。
- 在正常工作温度范围内,不应产生冷凝水,若产生应排出,不影响安全使用。
- 燃气系统应由金属部件组成,可拆卸部件应标识。
- 燃气系统上的螺钉、螺栓、安装孔等不应穿透燃气管壁,壁厚应不小于1mm。
- 燃气系统在维护保养时,对于需拆卸且影响密封性的零部件,应采用机械方式连接和密封,确保其密封性并加贴标识。
- 制造商应提供器具测试所需的终端和给排气安装部件。
- 排烟管应耐热、耐腐蚀,并能承受必要的机械负载。
- 燃气系统中,燃气自动切断阀的组成和气密性要求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安全
- 电源波动不应影响安全性。
- 器具应给出外部防护等级。
- 器具应有防冻功能。
- 封闭式器具采暖系统应安装自动排气阀。
- 调节、控制和安全装置应具有掉电自停功能。
- 控制或调节装置失效不应影响安全装置的关闭功能。
- 控制或安全装置不应同时执行两个或两个以上程序动作。
- 燃气切换装置应可拆卸或可更换,不应相互装错。
- 对不允许用户和安装者改动的部件,应在出厂前定位和调整好并有固定措施。
- 使用管道燃气的器具应安装燃气调压器或燃气流量调节器,由制造商调整、定位并固定。
- 器具应有火焰监控器,火焰熄灭时应安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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