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工程智能化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intellectualization of city gas system engineering
CJJ/T 268-2017
备案号:J2352-2017
发布与施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3月23日发布,并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规范背景与目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旨在规范城镇燃气工程的智能化技术应用,提升城镇燃气供应的安全性、环保性、适应性、经济性及能源利用率,实现智能气网。主要内容包括:
- 总则;
- 术语;
- 基本规定;
- 数据、信息平台及通信;
- 应用基础技术;
- 智能应用。
主要技术内容
总则
- 1.0.1 目标:为规范城镇燃气工程的智能化技术应用,提升城镇燃气供应的安全性、环保性、适应性、经济性及能源利用率,实现智能气网,制定本规范。
- 1.0.2 应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工程智能化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
- 1.0.3 补充说明:城镇燃气工程智能化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管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 2.0.1 定义:城镇燃气工程智能化是以提升城镇燃气供应的安全性、环保性、适应性、经济性等为目标,综合应用信息感知、数字信息、网络通信、辅助决策、智能控制等技术,实现城镇燃气智能运行和管理的过程。
- 2.0.2 智能气网:在城镇燃气物理气网的基础上,通过智能化技术实现可感知、可记忆、可判断、自学习、自适应、自控和可表达的,以达到便捷用能服务、安全可靠及能效优化运行的城镇燃气供应系统。
内容框架
- 术语
- 基本规定
- 数据、信息平台及通信
- 5.2 地理信息系统
- 应用基础技术
- 智能应用
- 6.6 能源管理
- 6.6 客户服务
附录与注释
- 解释规范用词
- 引用标准列表
- 附加条款
- 设备与设施管理
- 发展规划
- 气量分配
本规范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22号,邮编:1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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