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熟料 (GB/T 21372-2008)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参与起草单位包括烟台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硅酸盐水泥熟料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验收规则等。
引用标准
本标准引用了若干文件中的条款,这些条款涉及化学性能、物理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化学性能
- 基本化学性能:需符合表1所示的要求。
- 特性化学性能:根据不同的类型(如低碱、中抗硫酸盐、高抗硫酸盐、中热和低热水泥熟料),还需满足表2中的特定化学性能指标。
物理性能
- 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少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超过390分钟。
- 安定性:采用沸煮法检测需合格。
- 抗压强度:需达到表3中规定的数值。
其他要求
- 水泥熟料不应含有杂物,例如耐火砖、垃圾、废铁、炉渣、石灰石、粘土等。
试验方法
- 化学性能:依据GB/T 176进行测试。
- 物理性能:通过将水泥熟料与石膏混合后磨细,并按照GB/T 1346、GB/T 750、GB/T 17671等标准进行检验。
验收规则
- 编号及取样:每不超过4000吨为一个编号和取样单位。
- 检验:所有技术要求均需进行检验。
- 检验报告:应包括水泥熟料种类、检验项目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 合格判定:除了“其他要求”外,若所有技术要求均符合标准,则视为合格品;反之则为不合格品。
交货与验收
- 交货时,可通过实物试样或生产厂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
- 如发生争议,以省级以上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
运输与贮存
- 硅酸盐水泥熟料应按品种分别运输和贮存,防止受潮,并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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