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9年9月3日发布了《煤矿井底车场设计规范》,并于同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该规范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主编,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本规范旨在统一煤矿井底车场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提升设计质量,以适应现代矿井建设和生产管理的需求。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及水平延深等煤矿井底车场的设计,并要求设计通过能力须满足矿井所需运输量,并留有足够的富余能力。
本规范包括总则、井底车场形式选择、线路平面布置、线路坡度、通过能力、巷道断面布置等章节。特别强调了部分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遵守。
第2.0.1(2.3)、3.0.7、2.1、7.2.1(6)条(款)被标记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基于原行业标准《煤矿矿井井底车场设计规范》(MT/T5027-1999)进行修订,综合了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和新技术,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最终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组织审查定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强制性条文,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并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若需提出修改或补充建议,请寄送至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
额外要求:除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其他国家标准。
一般规定
通过能力设计:确保满足矿井运输需求并留有余量。
井底车场形式选择
线路平面布置
轨道线路设置:对轨道线路的设置进行指导。
井底车场通过能力
通过能力计算:提供计算方法。
巷道断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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