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of Gas Turbine of Combined Cycle Unit
GB 50973-2014
主编部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日期
2014年10月1日
出版单位
中国计划出版社
前言
本规范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度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联合相关单位共同编制。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广泛调研并总结了我国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终完成报批稿。
本规范共包含8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涵盖: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燃料供应系统、燃气轮机本体、燃气轮机附属系统、燃气轮机及附属系统的调试、启动、试运行以及工程质量验收等。
本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需严格遵守。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及解释强制性条文,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寄至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路甲39号院内,邮政编码:100053)。
编制单位
- 主编单位: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 参编单位:
- 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
-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 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 北京京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 参加单位:
-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 浙江火电建设公司
-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 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 北京京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 赵祝人、杨顺虎、杨向群、徐杨、王胜利、汪建玉、刘伟钧、法幼林、邵松、甘艾、林德阳、陈其平、秦禄、张宏如、邛冬梅、宋振源、邹鹏举、蒋雁、郭娟华、陶雷果、王洪栋、乃中格、孔庆敏、张利华、戴光邦、文钱平、鲁焕浩
- 主要审查人:
- 未列出
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的施工及质量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工程质量。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相关安全规范。
- 3.2 设备器材运输
- 设备运输应符合相关标准。
- 3.3 与土建工程配合的要求
- 确保燃气轮机与土建工程的协调一致。
- 3.4 设备及系统安装
- 安装过程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
燃料供应系统
- 4.1 一般规定
- 燃料供应系统的设计与施工应满足安全性要求。
- 4.2 设备安装
- 燃料供应系统的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
- 4.3 管道安装
- 管道安装应保证密封性和可靠性。
燃气轮机本体
- 5.1 基础准备
- 燃气轮机的基础应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
- 5.2 燃气轮机本体安装
- 燃气轮机本体安装应确保稳固和可靠。
燃气轮机附属系统
- 6.1 一般规定
- 附属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应满足整体性能要求。
- 6.2 附属机械、辅助设备
- 辅助设备安装应确保功能正常。
- 6.3 附属系统管道
- 管道安装应保证密封性和耐久性。
燃气轮机及附属系统调试、启动、试运行
- 7.1 一般规定
- 调试、启动、试运行应按照预定程序进行。
- 7.2 附属机械试运行
- 附属机械试运行应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 7.3 系统冲洗及试运行
- 各系统应在正式运行前进行冲洗和试运行。
工程质量验收
- 8.1 工程质量验收
- 工程质量验收应依据相关标准进行。
- 8.2 工程质量验收
- 验收过程中应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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