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和相关单位共同修订完成的。该规范于2012年3月30日发布,并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主要包括第6.2.11、7.1.4条。
本规范共分8章和10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
本规范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和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主编,其他参编单位包括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主要起草人员包括祝恩淳、潘景龙、樊承谋等。
本规范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寄送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以便未来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用词说明详见正文部分。
引用标准名录详见正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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