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数字集群通信工程技术规范
Code for engineering technology of digital trunking communication
GB/T 50760-201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1 2 年 8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35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数字集群通信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数字集群通信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760-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前 言
本规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为7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数字集群网规划、数字集群网设计、施工要求、工程验收和运行维护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的使用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往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商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4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孔力 耿玉波 吕振通 马为民 刘吉克 冷锦 华京 李嵩泉 王题 祁征 王权 徐卸土
主要审查人:涂进 陆健贤 毛强华 董春光 顾建 卢滢 陈长青 张毅 罗利丰 张新程 王广耀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我国多种制式800MHz数字集群网的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促进数字集群专用网、共用网的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800MHz数字集群网[含数字集群体制(A)、数字集群体制(B)、基于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SM)技术的数字集群、基于码分多址(CDMA)技术的数字集群]的规划、设计、施工、工程验收和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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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数字集群网适用于调度网,不宜作为公用移动电话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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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在筹建数字集群网时,宜建设数字集群共用网,以达到充分利用频率资源,节省投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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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数字集群网的工程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市政、通信等公用基础设施,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
1.0.6 数字集群网的工程建设应重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1.0.7 数字集群网所使用的频率必须得到国家或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批准。采用的发射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1.0.8 数字集群通网的工程建设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集群通信系统 trunking communication system
指由多个用户共用一组无线信道,并动态地使用这些信道的移动通信系统,主要用于调度通信。包括模拟集群通信系统和数字集群通信系统。
2.1.2 数字集群通信网 digital trunking communication network
由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组成的集群通信网络,本规范简称数字集群网。
2.1.3 单区网 single area network
由一个基本的集群通信系统构成,网内设有一个移动交换机(或系统控制中心)和若干个基站,包括单区单基站网和单区多基站网两种结构。
2.1.4 区域网 district area network
由多个单区网通过区域控制中心连接(或系统控制中心相互连接)而成的多区集群通信网,网内具备自动漫游或半自动漫游功能。
2.1.5 呼损制 call-loss system
在系统话务信道全忙时,新的呼叫申请将被损失掉,用户必须重新申请呼叫。
2.1.6 等待制 call-delay system
在系统话务信道全忙时,新的呼叫申请将进入排队等待行列,一旦出现空闲信道,系统将按先来先服务的原则进行信道指配。
2.1.7 限时通话 time-limit talk
为保证信道有效利用,缩短等待时间,系统可采用强制办法限制通话时间,限时参数可由系统管理员调节。
2.1.8 动态重组 dynamic regrouping
根据业务的需要,系统管理员可将不同组的某些用户重新组成一个临时小组进行通信。
2.1.9 呼叫延迟概率 probability of call-delay
在等待制系统中,用户呼叫遇到阻塞而导致呼叫延迟的概率。
2.1.10 控制中心 control center
控制中心包括系统控制器和系统管理终端,主要控制和管理整个集群通信系统的运行、交换和接续。
2.1.11 基站覆盖区 range of base station coverage
一个基站所覆盖的区域。
2.1.12 集群专用网 professional trunking network
单位或部门拥有工作频率、拥有全套网络设备的非经营性集群通信网络。
2.1.13 集群共用网 common trunking network
由多个单位或部门共享频率、共享网络基础设施,并经电信管理部门许可后建立的、可进行商业经营的集群通信网络。
2.2 符 号
AAA——鉴权、授权和计费(Authentication、Authorization、Accounting);
AC——鉴权中心(Authentication Center);
BSC——基站控制器(Base Station Controller);
BTS——基站收/发信台(Base Transceiver Station);
CDMA——码分多址(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
DCC——调度控制中心(Dispatch Control Center);
DHR——调度归属寄存器(Dispatch Home Register);
FE——快速以太网(Fast Ethernet);
GE——千兆以太网(Gigabit Ethernet);
GSM——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s);
GPS——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GCR——组呼寄存器(Group Control Register);
GGSN——网关GPRS支持节点(Gateway GPRS SupportNode);
HLR——归属位置寄存器(Home Location Register);
IP——因特网协议(Internet Protocol);
MS——移动台(Mobile Station);
MSC——移动交换中心(Mobile Switching Center);
MPC——移动定位中心(Mobile Position Center);
OMC——操作维护中心(Operation & Maintenance Center);
PAMR——集群共用网(Public Access Mobile Radio);
PCU——分组控制单元(Packet Control Unit);
PDSN——分组数据服务节点(Packet Data Serving Node);
PDE——定位实体(Position Determining Entity);
PMR——集群专用网(Private Mobile Radio);
PN——伪噪声(Pseudo-Noise);
PTT——即按即说(Push To Talk);
SCP——业务控制节点(Service Control Point);
SSP——业务交换点(Service Switching Point);
SGSN——服务GPRS支持节点(Serving GPRS Support Node);
SMC——短消息中心(Short Message Center);
SME——短消息实体(Short Message Entity);
VLR——访问位置寄存器(Visited Location Register)。
3 数字集群网规划
3.0.1 数字集群网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应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各部门通信发展规划进行业务预测,确定网路组织方案;
2 接入公用电话网时,应满足市话网的进网要求;
3 组成区域网时,应考虑完成越区调度通信和漫游通信功能;
4 进行多种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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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数字集群网规划中应考虑业务发展对网络结构、网络覆盖范围、网络容量配置和网络服务质量的需求。
3.0.3 数字集群网规划应根据近、远期发展规划、用户分布密度、服务区范围、基站参数及地形环境等情况估算基站数量。
3.0.4 频道规划应考虑本期工程的合理性,兼顾将来网络发展新增基站频道配置的合理性。
4 数字集群网设计
4.1 设计基本要求
4.1.1 数字集群网设计应满足覆盖、容量、质量和投资等建设目标的要求。
4.1.2 数字集群网应以网内的调度业务为主,以互联电话业务为辅,也可传送数据、图像和传真等数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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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调度业务应采用半双工工作方式,互联电话业务应采用全双工的工作方式。
4.1.4 数字集群专用网宜与单位或部门的专用电话网相连,在满足公用电信网进网要求的条件下,可经用户线或中继线直接或间接地接入公用电信网。数字集群共用网宜直接与公用电信网相连。
4.1.5 业务模型应根据本期数字集群网的话务统计分析或预测,综合考虑调度业务、互联电话和数据业务的因素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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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数字集群网应采用国家颁布的四种数字集群体制之一进行组网,四种数字集群体制的网络结构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415'>《数字集群通信工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GB/T 50760-2012
附录A 四种数字集群体制网络结构
A.0.1 数字集群体制(A)的网络结构(见图A.0.1)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体制》SJ/T 11228的有关规定。
A.0.2 数字集群体制(B)的网络结构(见图A. 0. 2)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体制》SJ/T 11228的有关规定。
A.0.3 基于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SM)技术的数字集群网络结构(见图A.0.3)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基于GSM技术的数字集群系统总体技术要求》YD/T 2100的有关规定。
A. 0.4 基于码分多址(CDMA)技术的数字集群网络结构(见图A.0.4)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基于CDMA技术的数字集群系统总体技术要求》YDC 031的有关规定。
附录B 800MHz频段的频道分组
B.0.1 数字集群专用800MHz频段应按25kHz等间隔划分有600个频道,并可按以下规定分为三段:
1 第一段:上行806MHz~811MHz,下行851MHz~856MHz;
2 第二段:上行811MHz~816MHz,下行856MHz~861MHz;
3 第三段:上行816MHz~821MHz,下行861MHz~866M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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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 第一段频道分组序号与频道号的对应关系应符合表B.0.2的规定。
B.0.3 第二段或第三段频道的200个频道的分组序号和频道序号,应在表B.0.2分组序号上加10和20,频道序号上加200和400。
B.0.4 频道号与频率的对应关系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上行频率=806.0125+0.025×(N-1) (MHz) (B.0.4-1)
下行频率=806.0125+0. 025×(N-1)+45 (MHz) (B.0.4-2)
式中:N——频道序号(1,2,…,600)。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陆地移动业务(16KOF3E)所要求的同波道干扰标准》GB 6281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 50135
《防洪标准》GB 50201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
《基于CDMA技术的数字集群系统总体技术要求》YDC 031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YD/T 1051
《基于GSM技术的数字集群系统总体技术要求》YD/T 2100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 5003
《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规定》YD 5039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 5040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
《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体制》SJ/T 11228
《专用移动通信系统接入公用电话自动交换网的接口技术要求》GF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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