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Acceptance code for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earthing engineering of telecommunication bureaus(stations)
GB 51120-201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8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20-2015,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6.3.2、6.3.4和7.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8月27日
前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YD/T 5175-2009的基础上,规范编写组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接地装置、直击雷防护装置、等电位连接、线缆的接地与保护、防雷器、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邮政编码:10007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要编制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华信邮电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侯明生 董春光 王莹 叶向阳 丁海峰 宋立新 申冠学 李静豪
主要审查人:刘吉克 叶荣 陈强 赵燕 孙晓东 徐连坤 许伟杰 周璟 卢智军 冯璞 刘新茂 张京明 刘正自
1 总 则
1.0.1 为加强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工程施工质量与验收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防雷与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的验收。
▼ 展开条文说明
1.0.3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联合接地 common earthing
将通信局(站)各类通信设备不同的接地方式,包括通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信息设备逻辑地等和建筑物金属构件及各部分防雷装置、防雷器的保护接地等连接在一起,并与建筑物防雷接地共同合用建筑物的基础接地体及外设接地系统的接地方式。
2.0.2 接闪器 air-termination system
用于承接直击雷放电,从而使被保护物免受雷击的装置。包括避雷针、避雷带(线)、避雷网以及用作接闪的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
2.0.3 引下线 down-conductor system
连接接闪器与接地装置的金属导体。
2.0.4 直击雷防护装置 direct stroke protection system
接闪器和引下线的总和。
2.0.5 接地体 earthing electrode
为达到与地连接的目的,一根或一组与土壤(大地)密切接触并提供与土壤(大地)之间的电气连接的导体。
2.0.6 接地网 earthing grid
由埋在地中的互相连接的裸导体构成的一组接地体,用以为电气设备或金属结构提供共同的地。
2.0.7 接地引入线 earthing connection
接地网与总接地汇流排之间相连的导体。
2.0.8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
接地引入线和接地网的总和。
2.0.9 等电位连接 equipotentiai bonding
将分开的装置或多个导电物体用导体或防雷器连接起来以减小雷电流在它们之间产生的电位差。
2.0.10 接地线 earth conductor
接地线是等电位连接中使用的线缆,指通信局(站)的设备、电梯轨道、吊车、金属地板、金属门框架、金属管道、金属电缆桥架、外墙上的栏杆等大尺寸的内部导电物就近可靠连到接地汇流排或接地汇集线上之间的线缆。
2.0.11 接地排 earth terminal
汇集各类接地线的导体。
2.0.12 接地汇集线 mail earthing conductor
接地汇集线是指作为接地导体的条状铜排或扁钢等,在通信局(站)内通常作为接地系统的主干线,按照敷设方式可以分类为水平接地汇集线、垂直接地汇集线、环形接地汇集线或条形接地汇集线。
2.0.13 接地系统 earthing system
系统、装置和设备的接地所包含的所有电气连接和器件,包括埋在地中的接地体、接地线、与接地体相连的电缆屏蔽层、及与接地体相连的设备外壳或裸露金属部分、建筑物钢筋、构架在内的复杂系统。
2.0.14 滚球法 rolling sphere method
电气几何理论应用在建筑物防雷分析的简化分析方法。滚球法涉及沿被保护物体表面滚动一规定半径的假想球,此球在避雷针、避雷线、围栏和其他接地的金属体支持下,上下滚动以供计算雷电保护范围用。一个设备若在球滚动所形成的保护曲面之下,它受到保护,触及球或穿入其表面的设备得不到保护。
2.0.15 土壤电阻率 earth resistivity
表征土壤导电性能的一个参数,它的值等于单位立方体土壤相对两面间的电阻,单位是Ω·m。
2.0.16 工频接地电阻 power frequency earthing resistance
工频电流流过接地装置时,接地体与远方大地之间的电阻。其数值等于接地装置相对于远方大地的电压与通过接地体流入地中的电流的比值。
2.0.17 防雷器 surge protective device,SPD
在雷电过电压、操作过电压等情况下对通信系统实施保护的器件。通过抑制瞬态过电压以及旁路浪涌电流来保护设备的装置,它至少含有一个非线性元件。
3 基本规定
3.0.1 通信局(站)的接地系统必须采用联合接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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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通信局(站)的供电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的有关规定。
3.0.3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及材料的型号、规格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当需使用替代材料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同意,并应办理变更手续后使用;
2 设备及材料进场时应进行检验,并应检验合格后使用;
3 室外钢材料、紧固件应采用热镀锌制品或不锈钢制品;
4 镀锌制品的镀锌层应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
3.0.4 防雷与接地系统中采用螺栓连接时,应对接触表面进行打磨处理并应加装防松零件。
3.0.5 防雷与接地系统中采用焊接方式连接或固定时,应去除涂料、油漆、瓷釉等非导电涂层,焊接应牢固,焊缝应饱满、光滑,焊接部位应无虚焊、气孔现象。
3.0.6 钢材之间采用搭接焊连接时,搭接长度及焊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扁钢与扁钢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少于扁钢宽度的2倍,并不应少于三侧施焊;
2 圆钢与圆钢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少于圆钢直径的10倍,并应双侧施焊;
3 圆钢与扁钢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少于圆钢直径的10倍,并应双侧施焊;
4 扁钢与角钢焊接时,扁钢宽面应紧贴角钢外侧面,并应两面双侧施焊;
5 扁钢与钢管焊接时,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还应焊以由扁钢弯成的弧形卡子或直接由扁钢本身弯成弧形与钢管焊接,并应保证钢管3/4以上的表面与扁钢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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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防雷与接地系统中的金属表面涂镀层有损伤处和焊接处应做好防腐处理。防腐处理宜采用涂刷沥青或防锈漆等防腐涂料的方法,涂刷防腐涂层前应清除金属表面的尘埃、油污、氧化皮、锈蚀层、污染物、松脱的旧漆膜以及焊点处的药皮,防腐涂层的涂刷应均匀、附着良好、无漏涂、无皱皮、无流坠、无气泡。
3.0.8 防雷与接地系统中当采用放热焊接时,熔接接头应将被连接导体的连接部位完全包裹,应保证连接部位的金属完全熔化,并应连接牢固。
4 接地装置
4.1 接地体与接地网
4.1.1 接地体的位置、长度、间距及接地网的安装方式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4.1.2 通信局(站)内多个建筑物及铁塔的接地网应使用水平接地体多点连通。
4.1.3 当电力变压器设置在机房内时,变压器应使用联合接地网接地。当电力变压器设置在机房外且变压器接地网边缘距联合接地网边缘小于30m时,应使用水平接地体将变压器接地网与联合接地网焊接连通。
4.1.4 接地体应避开污水排放口和土壤腐蚀性强的区段。
4.1.5 接地体坑、沟应存建筑物散水点以外开挖,且距离建筑物地基应大于1m。
4.1.6 接地体与埋地电力电缆、通信光(电)缆交越或并行时,接地体与线缆之间应按设计要求保持安全距离。当接地网穿越围墙、地基或直埋线缆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固或保护。
4.1.7 接地体上端埋深不应小于0.7m,在寒冷地区应埋设在冻土层以下。在有永冻层等特殊区域埋设时,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在土壤较薄的石山或碎石多岩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接地体的埋深,接地体不宜暴露于地表。
4.1.8 水平接地体应挖沟埋设,敷设应平直;钢质垂直接地体宜直接打入沟内,其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并应均匀布置;其他材料垂直接地体宜挖坑埋设。水平接地体与垂直接地体之间应采用焊接方式连接。
4.1.9 环形接地体应与建筑物基础地网多点连通,并应与上下水管等各类金属管道系统以及其他进入建筑物的金属导体可靠电气连通。
4.1.10 接地体沟内不宜布放其他缆线。
4.1.11 接地体坑、沟的回填土不应有强腐蚀性,应采用低电阻率的土壤,不应夹有石块、建筑垃圾。
4.1.12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使用降阻剂时,降阻剂应均匀包裹在接地体周围。
4.1.13 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试点应设明显标识,其标识应为白底黑色“¤”符号。
4.1.14 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或地网面积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接地电阻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测试。
4.2 接地引入线
4.2.1 接地引入线的数量及引入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2.2 接地引入线不宜与暖气管同沟布放,埋设时应避开污水管道和水沟。
4.2.3 接地引入线与地网的连接点应避开引下线及铁塔塔基等雷电流主要泄放点。
4.2.4 接地引入线与接地体之间应采用焊接方式连接。
4.2.5 接地引入线的出土部位、与道路交叉处及其他可能导致接地引入线机械损伤处,均应采用镀锌钢管或镀锌角钢加以保护并应做防腐处理。
4.2.6 接地引入线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加装坚固的套管保护。穿墙套管应露出墙体10mm,穿楼板套管应露出楼板上面30mm、下面10mm;穿过外墙的套管应内高外低,高低差宜为10mm;在墙体拐角处,套管外缘距侧墙表面的距离宜为15mm~20mm。套管管口应使用防火密封材料封堵。
4.2.7 接地引入线的固定应牢固可靠,每个支持件应能承受49N的垂直拉力;支持件间距应均匀,直线部分不宜大于2m,转弯部分不宜大于0.5m。
4.2.8 明敷扁钢接地引入线的室内部分表面宜涂以15mm~100mm宽度相等的绿色和黄色相间的条纹或使用黄绿双色胶带缠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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